吴俊超高级合伙人

吴律师拥有超过十年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境内证券发行、境外证券发行、收购兼并、私募股权投资及公司业务,在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对于医疗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消费及零售等领域有着深度理解和丰富实践。

代表业绩

  • 境内境外证券发行:TCL通力A股IPO、筠诚和瑞A股IPO、温氏股份A股吸并上市、招商公路A股吸并上市、安信证券A股重组上市、深圳永兴元A股IPO、广东瑞捷光电新三板挂牌等;宜昌东阳光药H股IPO、佛山水务H股IPO、广东东阳光药H股IPO、致富金融集团港股IPO、天彩控股港股IPO等;美的集团向小米集团定增A股、深天马A股定增、华工科技A股定增、东阳光药增发内资股及H股、东阳光药向黑石集团发行4亿美元H股可转债、东阳光药H股全流通等。
  • 证券市场重组并购:美的集团收购KUKA集团(德国上市公司)、东阳光科(A股)发行股份收购东阳光药(H股)、深天马发行A股购买资产、东阳光科(A股)重大资产出售、五矿钨业收购中钨高新、温氏股份A股重组吸并、招商公路A股重组吸并、安信证券A股重组、华润数科收购某A股上市公司等。
  • 基金投资并购:广东东阳光药引入IDG恒健等战略投资人项目、深圳安仕引入中信里昂美的资本等战略投资人项目、国投招商投资深圳生强、启明创投投资深圳宏济医疗、中芯聚源投资深圳宏芯宇、上汽广汽基金投资道通科技、华侨城资本投资盛大游戏、TCL科技收购MOKA、云南水务收购汤阴水务、中航光电收购鑫达亿通、中航成都出售亚光实业等项目。
  • 经营者集中申报:吴律师还就美的集团收购德国KUKA集团、深天马重组、东阳光科重组、TCL科技收购MOKA、厦门天马合资项目提供了经营者集中申报服务。 此外,吴律师还为宜昌东阳光药(H股)、嘉兴燃气(H股)、美的集团(A股)、中钨高新(A股)、华工科技(A股)、广东东阳光科(A股)、核子基因、深圳美众联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荣誉称号

  • -2021年度LEGALBAND中国律界俊杰榜,2021

教育背景

  •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2014

律师资格

  • -中国,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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