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磊高级合伙人
刘磊律师专注于上市及公开发售、资本融资交易、证券监管合规、并购及其他商业交易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并在这些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刘磊律师曾就职于一间大型美国律师事务所,代表众多知名企业及资深金融机构参与包括首次公开招股、债券发行、股份配售、收购合并、私募股权投资、香港上市公司合规等项目。刘磊律师尤其在香港首次公开招股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电子邮箱:ray.liu@jiayuanlaw.com.hk
代表业绩
- 刘磊律师曾主持参与的项目包括: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保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白银集团有限公司、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金轮天地控股有限公司、克莉斯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超威动力控股有限公司、博大绿泽国际有限公司、河北翼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的香港首次公开招股项目;南海控股有限公司人民币可转债发行项目、金轮天地控股有限公司债券发行项目以及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债券发行项目;中信银行A股和H股配股发售项目、南海控股有限公司向橙天嘉禾娱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少数股东收购中国内地的全部影院业务项目、华润电力向泰国万浦公司(Banpu)收购山西省境内大宁煤矿股权项目、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前称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与其主要股东中集集团及若干欧洲股东之间的收购项目。
教育背景
-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5
- 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硕士,2008
律师资格